瑞教人〔2022〕61号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二轮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公办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机制常态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27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瑞政办〔2018〕99号)《瑞安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瑞教人〔2018〕270号)《瑞安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试行)》(瑞教人〔2018〕2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第二轮教师“县管校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本轮县管校聘,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使全市教师教育资源配置更合理、更优化,全市和各校在编在岗教师数与核编数基本匹配,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为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共同富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工。
实施时间
2022年3月起至2022年8月止。
四、实施步骤
(一)核定编制
市教育局根据生师比情况,统筹考虑学校类别、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在核定的全市教职工编制总数内,科学、合理分配各学校事业编制数,并报市委编办备案。
(二)核定岗位
市人社局根据公办学校编制总量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总量。市教育局在市人社局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根据各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按照编制数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施。
(三)组织竞聘
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1.成立机构(3月底前)
市教育局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教育局人事工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市“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各教育学区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主任任组长,下属学校校长为成员,也可吸收有代表性的骨干教师参加,负责本学区的“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工作。
各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视学校规模由3-11人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工会代表、教师代表若干人员组成,负责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和本校竞聘组织实施工作。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若干人员组成,一般书记任组长,如书记由校长兼任的,可由副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映,依法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名单需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并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在校内公示后上报,直属学校报教育局备案,学区所属学校报学区备案。
2.制定方案(4月底前)
各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下一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工作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并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在校内公示后上报,直属学校报教育局备案,学区所属学校报学区备案。
3.组建班子(5月底前)
各学校校级领导,由市教育局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考察任命。校级领导须面向全校教职工作就职演说。中层干部由学校校务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确定,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人员按照规定确定,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由学校根据实际进行选聘或竞聘。
4.组织竞聘。
①个人申请(6月15日前)
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竞岗意愿,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交直接聘用申请或本校竞聘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人的竞聘资格认定。
②校内直接聘用(7月1日前)
直接聘用对象指:①近3年内退休人员(2022年适用对象为2025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②试用期未满的新教师;③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包括援疆、援藏、援青)的教师;④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⑤校级领导转岗被聘任为责任区督学的教师,以上几类对象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安排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孕期与哺乳期的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哺乳期为12个月,指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计满12个月。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组织调动、交流的对象由教育局直接调配,不再参与本次竞聘,具体交流学校、岗位服从市教育局安排。
③首轮校内竞聘(7月15日前)
各学校按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组建量化考评小组和现场考评小组,考评方式由各校根据竞聘工作方案自行确定。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到低择优聘任,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聘任。超编学校聘用本校现有聘用教职工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编制数与超编数50%之和,同时不得低于现有聘用岗位的90%,其他学校聘用本校现有聘用教职工比例一般不超过现有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学校按1人计算),同时不得低于现有聘用岗位的90%。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需全程公开留痕。竞聘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直属学校报教育局备案,学区所属学校报学区备案。
④二轮市内竞聘(7月25日前)
二轮竞聘对象为首轮竞聘落聘人员。各学校空缺岗位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后,竞聘人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二轮竞聘。二轮竞聘只限报一个学校,但可以多个岗位,甚至服从分配。二轮竞聘由各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量化评价、现场考核,按需选定初步人选,直属学校直接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同意后聘用,学区所属学校报学区初审,再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首轮竞聘聘用人员不再参与二轮竞聘。
⑤组织调剂(7月30日前)
市教育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只发给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培训不合格或待岗培训时间满12个月仍未被聘用的,根据《瑞安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试行)》予以解聘。
⑥办理手续(8月31日前)
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布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岗位竞聘相关工作。
(二)统筹规划,精心部署
各学校要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氛围。
(三)严明纪律,平稳推进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附件:1.XX学校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2.XX学校县管校聘业绩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参考)
3.县管校聘校内竞聘直接聘用申请表
4.县管校聘学校中层干部竞聘申请表
5.县管校聘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
6.县管校聘教职工跨校竞聘申请表
7.县管校聘承诺书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XX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优师优教,根据《瑞安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瑞安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瑞安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目标
通过竞聘上岗,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优化师资结构,健全学校内部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有良教”的目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二、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学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竞聘条件
1.师德表现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学年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教学业绩好: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具有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工作态度好:会团结同事,有协作精神,肯积极钻研,能主动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专任教师具备教师资格证和合格的学历。
五、组建机构
(一)成立机构
学校成立实施方案制定领导小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各小组名单由校(园)长办公会议提名并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经行政会议通过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区/教育局备案。
1.实施方案制定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校级干部、原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若干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本校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2.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工会代表、教师代表若干人员组成,负责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和本校竞聘组织实施工作。
3.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由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如书记和校长兼任的,一般由副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组长),成员由工会主席、教师代表若干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映,依法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
(二)制定方案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下一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工作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并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在校内公示后上报学区/教育局备案。
六、竞聘方法
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直接聘用和组织调动
学校按实际确定直接聘用对象,直聘对象指:①近3年内退休人员(2022年适用对象为2025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②试用期未满的新教师;③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包括援疆、援藏、援青)的教师;④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⑤校级领导转岗被聘任为责任区督学的教师,以上几类对象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安排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孕期与哺乳期的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哺乳期为12个月,指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计满12个月。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组织调动、交流的对象由教育局直接调配,不再参与本次竞聘,具体交流学校、岗位服从市教育局安排。
(二)首轮校内竞聘
学校按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组织竞聘。采用现场演讲评分(25%)、民主测评(25%)、业绩考核(5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从高到低择优聘任,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聘任。超编学校聘用本校现有聘用教职工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编制数与超编数50%之和,同时不得低于现有聘用岗位的90%,其他学校聘用本校现有聘用教职工比例一般不超过现有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学校按1人计算),同时不得低于现有聘用岗位的90%。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公开留痕。竞聘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区/教育局。
(三)二轮市内竞聘
学校根据竞聘结果,上报首轮竞聘落聘人员及本校空缺岗位,由学区/教育局统一公布后,竞聘人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二轮竞聘。二轮竞聘只限报一个学校,但可以多个岗位,甚至服从分配。二轮竞聘由各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量化评价、现场考核,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学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同意后聘用。首轮竞聘聘用人员不再参与二轮竞聘。
(四)组织调剂
市教育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只发给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培训不合格或待岗培训时间满12个月仍未被聘用的,根据《瑞安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试行)》予以解聘。
(五)聘任录用
竞聘工作结束后,竞聘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区/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聘用。
七、岗位竞聘
(一)校级领导聘任
学校校级领导,由市教育局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考察任命。校级领导须面向全校教职工进行就职演说。
(二)中层干部竞聘
学校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设定中层岗位,并按时公布岗位数和岗位要求。有意向参加中层竞聘的教师(包括符合条件的原中层干部),填写《学校中层干部竞聘申请表》,在规定时间提交校长室,其他教职工也可联名推荐。考评组由校级干部、工会主席组成,校长任组长。采用现场演讲、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分数高低,择优聘任。如有空缺中层岗位,待聘任完毕后,由学校领导班子提名,实施方案制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中层分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再报上级批准。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人员按照规定确定。
(三)班主任竞聘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公布班主任岗位(凡申请教学岗位老师都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义务)。由教师个人申请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或相应人员)任组长,德育线干部为自然组员,其余组员在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采用现场演讲、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分数高低,择优聘任,班主任自然聘任为相应的学科教师,未聘人员参加科任教师竞聘。如有空缺岗位,等聘任完毕后,由考评组提名,提交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
(四)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竞聘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公布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岗位,由教职工自荐和教学副校长提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已聘任的班主任也可申报),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为组员。采用现场演讲、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分数高低,择优聘任。若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岗位空缺,待聘任工作完成,由考评组提名,提交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
(五)科任教师竞聘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公布科任教师岗位。由教师个人申请,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学线干部为自然成员,其余组员在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采用现场演讲、考评组和全体已经被聘任的班主任现场投票打分、业绩考核量化结合的方式,根据分数高低,分组、分学科择优聘任。未聘人员可以申请教辅岗位的竞聘,可能缺少的岗位由校内调剂、跨校竞聘或全市统筹安排。
(六)教辅岗位竞聘
学校根据实际,公布教辅岗位。由教职工个人申请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当岗位没有专职应聘时,学校可由相关已聘人员兼任,兼任以一定的工作量计算。考评组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任组长,组员由校办、总务处干部为自然组员,其余组员在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采用现场演讲、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结合的方式,根据分数高低,择优聘任。入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统筹安排。
(七)产生落聘人员
学校完成以上岗位竞聘工作后,若未聘人员数量已少于或等于方案中规定的落聘比例,则未聘人员直接视为落聘人员;若未聘人员较多,学校尚有空缺岗位,则开展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排名顺序产生落聘人员。
(八)跨校岗位竞聘
学校根据竞聘结果,将空缺岗位及落聘人员上报学区/教育局。待学区/教育局统一公布校各学校空缺岗位后,首轮落聘人员填写《教职工跨校竞聘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二轮竞聘,各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量化评价、现场考核,按需选定初步人选,上报学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再次落聘人员由学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成为待岗人员。
(九)竞聘要求
每一轮竞聘中,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学校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教师竞聘岗位填写申请表时,均须填写《县管校聘承诺书》。
八、时间安排
3月15日--25日: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
4月10日--20日:成立并公示三个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宣传工作;
4月20日-4月30日:酝酿制定并公布学校竞聘方案;
5月10日--6月10日:开展中层干部竞聘,开展班主任竞聘,开展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竞聘,上报审批直聘人员;
6月20日-7月1日:科任教师竞聘、教辅岗位竞聘、上报首轮落聘人员名单及空缺岗位;
7月5日—7月20日:学区统一公布各校首轮竞聘后空缺岗位、跨校竞聘,学区协调安排;
7月20日—30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
8月31日前:各类聘用人员聘用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
九、注意事项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如果与上级文件有冲突,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附件2
XX学校县管校聘业绩量化考核评价标准(供参考)
评价内容 | 评 价 标 准 | 权重 | 自评 | 得分 | |||||
德 | 职业 道德 |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团结协助,关心学生,为人师表,当年度师德、年度考核优秀、合格分别得5、3分,取最高项计分。 | 10 | ||||||
评先 评优 | 温州市优秀乡村教师奖、园丁奖、终身班主任奖、师德楷模奖计5分。市、县、镇(学区)、校级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分别计4、3、2、1分(取最高项计分,单项先进减半计分)。 | ||||||||
能 | 学历 职称 教龄 | (1)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计3分,在读研究生计2分,本科学历计1.5分,合格学历计1分。 (2)高级教师职称计3分,一级教师职称计2分,二级教师职称计1分。 (3)教龄三年以下(含三年)不计分,三到十年计1分,十一到二十年计2分,二十一年到三十年计3分,三十年以上计4分。 | 10 | ||||||
教育 教学 工作 | (1) 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教坛新秀5分;市“三坛”,县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4分;市学科骨干、骨干班主任,县“三坛”3分;县学科骨干、骨干班主任2分;担任教研组长学区级2分、校级1分,学校段长1.5分。 (2) 教学竞赛:市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县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学区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3)指导学生: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并明确注明指导师;市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县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学区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同项目不累加)。 (4)承担市、县、学区、学校公开课每次分别计2分、1.5分、1分、0.5分。 (5)被邀请到市、县、学区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介绍的每次分别计2、1、0.5分。 (6)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考核每学期优秀、良好分别计2、1分。 | 20 | |||||||
教 科 研 能 力 | (1)课题研究:课题获市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县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承担市、县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执笔市级计2分、县级计1分;获得课题组成员按该课题得分除以合计人数计分。 | 10 | |||||||
论文、案例 评奖 (论文发表不计分) | 等级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市级 | 4 | 3 | 2 | ||||||
县级 | 3 | 2 | 1 | ||||||
学区级 | 1.5 | 1 | 0.5 | ||||||
勤 | 教学 常规 | 学校定期不定期开展教学常规检查,结合学区视导情况,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目得分。 | 25 | ||||||
考勤 | 遵守学校考勤制度,以学期为单位统计出勤情况,全勤的得分,每缺勤一次扣1分,直到该项扣完为止。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发生旷课现象该项不得分。 | 25 | |||||||
附加分 | 班 主 任 工 作 | (1)担任班主任的计2分。 (2)先进集体(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市级、县级,学区、学校分别计4、3、2、1分,同年度先进集体的班主任与评先评优栏的优秀班主任只计一个最高分。 (3)班主任基本功及主题队会比赛市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县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学区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 8 | ||||||
一票否决 |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3)存在师德、纪检等方面违规违纪现象被查处的。 |
说明:评优评先及“三名”、“三坛”、骨干教师不受时间限制,其余获奖(包括单项先进)均限为2019.8.31—2022.5.31。
附件3县管校聘第一轮校内竞聘直接聘用申请表
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健康 状况 | |||||
原岗位 | 联系 电话 | |||||||
资格证书类别 | 专业技术职务 | |||||||
申请类型 | □近三年退休 □重病 □孕期、哺乳期 □借用、内退 □交流 □支教、支援 □见习期内 □其他
| |||||||
工 作 简 历 | ||||||||
申请 理由 | ||||||||
学校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学区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学校、学区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4
县管校聘学校中层干部竞聘申请表
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职 称 | 岗位等级 | 最高 学历 | 健康 状况 | |||||||||||
教师资格证书 | 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 联系 电话 | 最高 荣誉 | |||||||||||
家庭住址 | ||||||||||||||
工
作
经
历 | 起止日期 | 单 位 | 任教学科及担任班主任情况 | |||||||||||
竞聘 申 请 | 现岗位 | 申请岗位 | ||||||||||||
简述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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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聘 结 果 | 考核 成绩 | 竞聘 结果 | 本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
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学校、学区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5
县管校聘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
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职 称 | 岗位等级 | 最高 学历 | 健康 状况 | |||||||||||||||
教师资格证书 | 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 联系 电话 | 最高 荣誉 | |||||||||||||||
家庭住址 | ||||||||||||||||||
工
作
经
历 | 起止日期 | 单 位 | 任教学科及担任班主任情况 | |||||||||||||||
竞聘 申 请 | 现岗位 | 申请岗位 | 1、 | 2、 | ||||||||||||||
简述申请理由:
| ||||||||||||||||||
竞 聘 结 果 | 考核成绩 | 竞聘结果 | 教师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考评小组签名: |
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学校、学区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6
县管校聘学校教职工跨校竞聘申请表
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
职 称 | 岗位等级 | 最高学历 | 健康 状况 | ||||||||
教师资格证书 | 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 联系电话 | 最高 荣誉 | ||||||||
家庭 住址 | |||||||||||
工
作
经
历 | 起止日期 | 单 位 | 任教学科及担任班主任情况 | ||||||||
竞聘 申请 | 现岗位 | 申请学校及岗位 | |||||||||
简述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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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学校意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流入学校意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学校、学区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7
瑞安市XX学校“县管校聘”承诺书
本人参加瑞安市XX学校“县管校聘”竞聘上岗工作,承诺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愿意承担满工作量和适当的超工作量,热爱学校;
3.承诺须按学科标准及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教书育人;
4.承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为人师表。
如不服从上述条件,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承诺人:
年 月 日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