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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年01月08日  浏览次数:

瑞教办20202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56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安全事故“零发生”,现就认真做好我市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年终岁尾,重要节日学生放假离校和寒假期间师生外出走亲访友相对集中,同时受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影响,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要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学校、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握冬季和学期末特点,未雨绸缪,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扎实做好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要认真查。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等领域进行逐项排查,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查清楚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措施是否完善、安全设施是否配套、教育管理是否到位、专项治理是否落实,要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环节。重点部位要经常查、反复查,确保不留隐患、不余盲区。二要彻底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坚决予以整改,要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紧盯不放、严格整改,建立清单、逐项销号。要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回头看”,严查学校是否真正整改、安全隐患是否消除、制度措施是否落实。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三、统筹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岁末年初易发安全事故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密切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及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大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力度,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秩序。加强学校“三防”建设,严格落实《瑞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出入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瑞教安〔2018〕356号)的要求实行封闭化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车辆擅自进入校园,严防可疑人员、车辆以及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带入学校。在校门口要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防范不法分子驾车冲撞校园案事件发生。加大校园安全巡逻检查力度,对重要区域要逐点巡查,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夜间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加强对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防止发生学生欺凌、打架斗殴和人身伤害等问题。

(二)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6号)要求,着力提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要重点检查校车停运情况及未报废前的状况是否良好,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要求,行驶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取得校车许可。要提醒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黑校车”,不乘坐超员、超速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瑞安市教育系统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瑞教安〔2019502号)精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按要求开展日巡查、月检查,对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要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当场处理。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每一名师生掌握消防常识,懂得逃生自救。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学校小卖部(超市)、生活饮用水及卫生状况的检查和监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堂管理,对原材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监管,严格落实校长(老师)陪餐制度,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通风消毒、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中小学要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管理、使用、报废药品处置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装〔2008〕93号)的要求。尤其要检查危化品的购买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储存场所有无防盗、防爆、防火等措施,入库、出库及领用手续是否完备,使用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等。

(六)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各学校可利用寒假期间,对所有(含在用、在建和闲置的)校舍、活动场所和教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采取措施:对D级危房应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或封闭管理;对C级危房和其他不能安全使用的校舍也应立即停止使用或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要注意校舍维修工程对原有建筑结构安全的鉴定、加固和维护。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切实作出安全评估,必要时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鉴定。新建、改扩建和维修工程,以及安全排查进行整改的校舍,都必须经验收合格、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发布安全提示,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演练、、家长会、家长一封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

提高防灾避险能力。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宿舍用电管理,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取暖供热。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在返乡、返校和旅游出行时应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黑车”或私自包车。要加强禁毒教育,牢固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要教育引导师生树立节俭过节、理性消费观念,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和“套路贷”的防范意识。要提醒广大家长认真履行法定监护人责任,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监护和管教。要特别关注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留守儿童冬季安全看护,发动社会各方齐心协力,保障孩子们平安过好元旦、春节。

五、强化应急响应和值班,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带班、值班和护校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发生突发事故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严格遵守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规定,明确信息报送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坚持“先报事后报情”原则,初报时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通过口头报告,随后形成文字信息上报,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结果,不得隐瞒、迟报和漏报。因落实值班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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